时间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9月28日 |
公示学院推免工作细则 |
9月28日-29日 |
1.学院公示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学生的成绩和排名; 2.组织符合推免条件学生填写《聊城大学推免生资格申请表》(申请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若成绩排名靠前的学生放弃推免申请,务必由学生手写放弃推免申请的书面材料并签字。 4.9月29日上午9点前,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提交申请及各项材料至学院教务办公室李惠玲老师处。 2.9月29日上午12点前,学院推免工作组对学生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工作细则进行成绩计算,确定拟推荐名单,上报学校。 |
9月29日 |
初选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学院网站公示 |
9月30日 |
学校审核2021年推免学生名单,审核后的名单在教务处网站主页进行公示。 |